政协聚焦个税改革:起征点7000元?按家庭纳税?

中国搜索   2018-03-03 09:29:33

临近两会,已经多年没有重大调整过的个税征收方式,再次被提上议程。近日曝出的消息显示,致公党中央将向全国政协提案,考虑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为减轻育龄家庭的经济负担,建议以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农工党中央随后也提案建议建立家庭为单位所得税计征制度,而全国工商联则建议对个人所得税应降低税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3月2日消息,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建议个税起征点(严格说应该叫免征额)从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提高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起征点,由目前12万元再提升至24万元。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建议从3%~45%降至3%~30%以下。

报道称,目前全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多年没有调整,由于物价上升快,上述起征点显得偏低,同时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的达到45%。

据了解,自2006年1月我国将个税起征点从800元调整为1600元以来,十几年来层经历两次上调:2008年上调到2000元,2011年上调为3500元。时至今日,距离上一次上调已有7年。

财政部已论证方案,但简单提高也有争议

近年来,提升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也一直存在,也确实纳入了政府议程。

2017年的政协记者会上,财政部长肖捷就表示,将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

不过,2016年两会期间,时任财政部长楼继伟曾表示,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公平的。

“起征点,精确地说,是工薪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听起来就比较别扭,我们实行的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只是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减除标准。”他举例说:“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资料图

“对一个月收入5000元左右的职工,在大城市基本上算是低收入者。”2017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南岭村党委书记张育彪认为,在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方面,建议从3500元提高到至少5000元以上。

去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认为,个人所得税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工薪所得实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黄奇帆建议,降低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最高税率,由45%下调至25%,作为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突破口。

肖捷去年指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致公党中央、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个税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就在几天前,致公党中央、农工党中央此次在提交全国政协的提案中也对个税问题十分关注。

据《北京商报》报道,2月27日,农工党中央向全国政协提案建议,加快个税改革降低抚育成本,提高生育积极性,个税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生二孩可退税。

提案认为,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而人口政策发挥作用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但现行个人所得税在降低居民育儿支出方面存有一定缺陷。

提案还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个人,未考虑居民整个家庭的收支状况,这不仅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也不利于减轻育龄家庭的经济负担,另外从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看,无论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还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这些项目的费用扣除中均没有单独的育儿支出项目,按照当前“一刀切”的税制设计,不考虑实际赡养系数,“全面二孩”实际上提高了居民的税负水平。

2月26日,致公党中央的一份《关于建立以家庭为单位计征所得税的提案》则建议,参考国外或香港等地区建立家庭为单位所得税计征制度,为此要合理确定家庭计税制的起征点及税率。

该提案认为,目前个人所得税计征制度不能有效发挥税收在社会分配中的调解机制,未能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特别是随着国家放开“二孩”政策,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可能造成因夫妻收入悬殊或家庭孩子、老人多而可支配的人均收入差额巨大。

致公党中央、农工党中央都在提案中指出,随着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目前的个税计征制度应有所改变。

观察者网注意到,去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长肖捷曾在新闻发布会上就个税改革问题,表达过对“二孩”家庭的关注。

肖捷介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他透露,改革方案的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考虑制定另一项新的政策,就是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会考虑在内。除此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专项扣除项目也要予以考虑。

全国工商联还建议:国地税合并,降低企业所得税

21世纪经济报道2日称,2017年12月2日,美国参议院以51票对49票通过税改法案。美国新税改政策实施后,中国个税最高税率比美国高10个百分点,企业税税率比美国高5个百分点。中国正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时代,要从全球考量,提升全球竞争力,其中,建立科学合理的税制实乃当务之急。

除提高个税起征点、降低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之外,全国工商联还建议:

1.国税、地税合并。这样既有利于政府减少税务监管的投入,还可以降低企业因现行国、地税分立体系而产生的多头管理的成本等。

2.取消印花税。印花税多达13个税目且税率较高,特别是按帐本收税已不合适。包括供应、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实际上一些大型企业的购销金额巨大,按实征收,数额巨大,建议取消印花税。

3.允许利息抵扣。继续扩大“营改增”的抵扣链条。将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融资产生的利息等融资费用相关的进项税也纳入抵扣链条,切实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4.允许坏账抵扣。地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执行,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因担保引起的代偿款等坏账损失,应该及时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减轻企业负担。

5.降低企业所得税。在全球减税浪潮背景下,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企业降成本的要求,建议将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20%,提升企业在全球竞争力。

6.坚持扶优扶强导向。“中国好企业”才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幸福的根基和源泉。只要在中国注册、遵守中国法律、在中国交税、安排就业、有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特别是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500强企业、行业龙头领军企业和主板上市公司,应集中资源重点支持。

责任编辑:【骆之明】